“街上没有人随手扔垃圾了,烟头也不乱扔了。”
“电线杆和建筑物上的小广告不见了,街道变得更干净了。”
“公园里遛狗的都拴着狗绳。”
“行人不乱闯红灯,驾驶员礼让行人成了常态。”
“小区的消防通道畅通了。”
……
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《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1个月后效果显现,城市文明的可喜变化正在中卫市民身边发生。
“现在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了,相应的我们的工作量也减轻了不少。”从事环卫工作7年的吴晓莉感受颇深。她说,现在市民爱护城市环境的意识有了很大提升,抽烟的人将烟头掐灭随手扔到垃圾桶里,带孩子出去家长也会引导孩子不乱丢垃圾,体谅环卫工的辛苦。
记者在市区红太阳广场附近看到,过往的行人手里有垃圾的都及时扔在了垃圾桶内,各商家门前的电动车、自行车有序摆放,看起来干净整洁。“看到有电动车乱放在我们店门口,我就会出去要求消费者摆放好。刚开始天天要站在门口说,现在大家都能自觉停好,门前违停的车辆少了,环境也好了,我们心里面也舒服了。” 商户周平说。
家住市区丽景苑小区的刘瑾妍说起身边的变化,感触最深的是小区,不但干净了,私家车乱停乱放,尤其是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不见了。“以前小区没有划消防安全通道,也没有统一的停车位,私家车随便停,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宣传,大家意识到这种做法是不文明的,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,现在大家都自觉停放在规划好的停车位上。”
当天下午,记者以市中心多条道路为观测点,对交通状况进行了观察。
在市区鼓楼东街,尽管人行横道没有设置人行信号灯,但只要有行人通过,车辆均能减速停车礼让行人,主动避让已经成为驾驶员的操作常态。“以前害怕不礼让行人要罚款,现在已逐渐养成了习惯,看到路口,提前几百米就开始减速,等待行人先行。”市民黄文海告诉记者,不仅车辆礼让行人,自从《条例》实施后,行人也摒弃了过去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陋习,按照交通指示灯过马路,交通秩序有序规范。
“站在这,看到市民的交通意识有了明显提升,这是让我最欣慰、最有成就感的地方。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沙坡头区交巡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虎晓明说。
《条例》对文明养犬也作出相关规定,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八项规定,遛犬不牵引、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、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,给予警告,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。
“以前小区遛狗不牵绳的人挺多,有些大型犬不牵绳,我们路过还是感到害怕。自从《条例》实施后,现在无论大街上还是小区里,养犬的市民都给狗狗拴了绳,有的甚至戴着嘴套,地上的狗粪便也很少见到了。”家住市区旭日隆祥的李慧深有感触地说。
记者手记: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,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整洁,生活设施逐步在完善,市民素质也不断提高。虽然《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明确规定了实施不文明行为者将受到行政罚款处罚,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但处罚并不是目的,而是让市民自觉养成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,让每个人都成为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。